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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通辽政府湾区产业招商恳谈会时间调整至5月31

2024年5月31日 15:00 ~ 2024年5月31日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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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湾区大健康产业转移恳谈会

       

    • 为推进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健康产业集群发展助力开发区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12月8日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共同主承办“2023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湾区大健康产转移恳谈会”。


    •       时间2023 年 12 月 30日下午(15:00-20:30)

    •      地点:广州市长隆酒店(会议厅)

    •      主办单位: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省现代健康产业研究院

    •      承办单位: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

    •      出席嘉宾: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及相关部门、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理事长、知名企业领导人、 两个涉及产业转移的镇党政主要领导。


    •     一、参会企业类型:


    •      (1)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会员企业;

    •      (2)大湾区具有发展潜质优质企业、各行业龙头企业(主要邀请生物医药、仿制药、医疗器械、美妆药妆医美、药食同 源及健康食品、食品冷链物流、特殊食品、康养旅游、中医养生等大健康有意向对外转移企业和产业化项目企业);

    •      (3)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服装鞋帽、绿色食品加工、现代商贸物流等方面有产业转移或对外投资意向的企业;

    •      (4)两个镇有产业转移需求相关企业负责人。(共30家左右)


    •     二、会议议程:


    •    (1)15:00-15:30 会前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区领导接见重点企业代表

    •    (2)15:30-16:00 嘉宾签到入场,播放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宣传片

    •    (3)16:00-16:05 主持人做开场致辞并介绍主要参会嘉宾

    •    (4)16:05-16:10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致辞

    •    (5)16:10-16:15 广东省现代健康产业研究院院长张咏致辞

    •    (6)16:15-16:35 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作招商引资主题推介

    •    (7)16:35-17:35 政企互动

    •    (8)17:35-17:55 开发区与两个镇领导及产业转移企业交流

    •    (9)18:00-20:30 晚宴餐叙

    •      

    •       三、 通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以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大力解放思想,不断扩大招商促进投资,推动“六个通辽”建设,着力扶持引进绿色农畜产品、绿色煤电铝、镍循环经济、现代能源示范、蒙中医药“五大产业集群”和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战略新兴产业、装备制造、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大项目好项目。结合我市实际,定制本政策。

    • 四、政策内容:

    •         第1条:本政策所扶持的招商引资项目为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绿色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项目固定产投资放宽 至50 00万元以上),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基础   设施、建筑业、房地产、PPP相关政府投资等项目不享受本政策支持。

              第2条:市本级和旗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分别设立市旗两级招商引资项目扶持资金。扶持资金列入同级财政算,预算额度不高于招商引资项目对市本级和旗县市区(开发区)新增加的财政收入,该政策中所有奖励均从招商引资项目扶持资金中解决,并于次年兑现。(责任地区及部门: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         第3条: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实际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并运营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 给予奖励(物流项目奖励比例可高于3%),奖励额度不高于用地实际取得成本,支持项目发展壮大。奖励资金由项目所在地承担(责任地区: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        第4条: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从实现运营收入之日起,第1年至第3年每年安排项目对市本级和旗县市区(开发区)新增加财政收入的50%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壮大。第4年至第6年每年安排项目对市本级和旗县市区(开发区)新增加财政收入的30%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对通辽市重点鼓励的“五大产业集群”补链强链延链项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项目,第4年至第6年每年安排项目对市本级和旗县市区(开发区)新增加财政收入的 50%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对市本级和旗县市区(开发区)新增加财政收入特别突出的项目,可不受固定资产投  资规模限制享受本条款政策。扶持资金按企业对市本级和旗县市区(开发区)新增加财政收入比例分级承担。(责任地区及部门: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      第5条: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的大型商贸综合体、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亿元的大宗物流中心等项目,在符合项目用地  性质的前提下,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项目区域或适当地块优先供应住宅用地。(责任地区及部门: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     第6条:新建物流项目所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热力增容部分、水利建设基金除外),优先用于支持项目所涉及的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 ​   第7条:完成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且投产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在不新增建设用地情况下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技术创新应用或提高装备水平的技改项目,自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对于节能减排、固废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追加给予1.5%的奖励。奖励资金按企业对市本级和旗县市区(开发区)新增加的财政收入比例分级承担。(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    第8条:企业在通辽市设立总部的,每年安排总部经济通辽市域外企业对旗县市区(开发区)新增加财政收入的80%资金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项目所在地承担。(责任地区: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    第9条:鼓励旗县市区(开发区)充实设立重点产业基金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用于扶持重点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兼并重组和支持创业创新。(责任部门:市金融办)


    •     第10条:鼓励旗县市区(开发区)引进园区产业定位以外的项目,参照发展飞地经济模式,对跨旗县落地项目生产总值、新增加旗县市区(开发区)级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可按照双方商定的分成比例分别计入推荐地和接受地。(责任地 区: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     第11条:对通辽市产业具有补链强链延链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优先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生产要素保障。(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水务局)


    •   第12条: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地方贡献大、新旧动能转换带动能力强、辐射拉动效应明显等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进行奖励。(责任地区: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    第13条:对项目审批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推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高质量对接和数据共享,实行“一网通办”。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以内。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实施市旗两级领导包联并配备项目秘书,实现全过程督办、盯办、代办。搭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宣传、诉求办理、供需对接等服务。依托“解决民营企业问题直通车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部门:政务服务局,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市工商联)


    •    第14条:本政策奖励资金按年度兑现奖励,每年奖励额度不高于项目当年对市本级和旗县市区(开发区)新增加的财政收入。政策规定事项需市级实施的,由市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予以落实;需旗县市区(开发区)级实施的,由其制定实施细则予以落实。(责任地区及部门: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   第15条:除享受本政策之外,均可享受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其他相关扶持政策,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各旗县市区(开发区)可在本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   第16条:本政策由通辽市区域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欢迎各企业家了解通辽   走进通辽    投资通辽

            通辽政府竭力为企业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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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

      广东省现代健康产业研究院

      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

      王井明:18565524235(微信:M1856552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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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现代健康产业研究院由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共同发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准成立的省级研究机构,接受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主管。是全国首家专业致力于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的省级科研机构。 研究院成功主办多届:“中国(广州)国际大健康博览会”涉及大健康医疗、康养、大健康食品、保健品、营养品行业头部展会,旗下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拥有4500多家会员单位、80多家上市公司,专注为政府产业园规划招商,企业招商推广作更多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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